法律

贵州省政府法制办举行本机关首批《贵州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书》颁证仪式

  为加强本办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本办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贵州省行政复议条例》和《贵州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对本办申报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经过考核和考试,对考核和考试合格人员共计33人进行了颁证,其中,29人经考核取得资格,4人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12月8日下午,省政府法制办举行了首批《贵州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书》颁证仪式,会议由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舒葳韧同志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颁证仪式。

  会上,办党组成员、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高煜明同志传达了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和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同志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作了颁证说明。

  行政复议处副处长王琴同志宣读了《贵州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行政复议人员的基本义务和法律责任。

  党组成员、法制办副主任舒葳韧同志宣布了省政府法制办获得首批《贵州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并颁发了证书,同时在会上作了讲话。舒葳韧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作为一名行政复议人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作风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忠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