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图片五百张以上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六)走私淫秽物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