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合同义务有哪些法律特征,当事人的后合同义务包含哪些?
后合同义务的法律特征有:
1、后合同义务是法定义务,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这种义务都适用于当事人,并且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这种后合同义务。
2、后合同义务的附随性,是合同义务的扩张,这种义务是附属于主债务的从属义务,因此后合同义务具有从属性。
3、后合同义务发生时间的特定性。后合同义务只能发生在合同消灭后,是合同义务解除与后合同义务开始的临界点。
4、后合同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当事人合同履行中义务的扩张。
5、后合同义务的目的在于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善后事务。
6、后合同义务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其义务主体为特定义务主体。
当事人的后合同义务包含:
1、注意义务;
2、说明义务;
3、照顾义务;
4、减损义务;
5、禁止同业竞争义务;
6、通知义务;
7、协助义务;
8、保密义务。
后合同义务的构成要件有:
1、须存在有效合同,且此有效合同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终止。
2、当合同关系消灭后,当事人仍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之必要。
3、后合同义务的不履行将会给相对人带来损害。
4、后合同义务须以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