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1、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定罪标准:如果行为人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行为,且偷逃税款达一定数额的,可定为该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