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

  配件;

  (三)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或者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商品;

  (四)对抵制其限制竞争行为的用户、消费者采取拒绝、中断、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等手段进行刁难。

  第三章监督检查

  nt class=‘no’>第二十条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对不出示检查证件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检查。

  第四章法律责任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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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