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人代表所具有的必备的条件是什么

  法人代表所具有的必备的条件是什么

  法人代表所具有的必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三)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四)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