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长城人寿保险拒绝全额退款

  2008年4月份,在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业务员的推荐下,我偷偷的为我男友买了一份主险(长城爱相随年金保险)附险(长城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当时是以夫妻名义买的这个保险,业务员是知道我们还没有登记的,不是合法夫妻。这样他都可以说可以买,我也是第一次买保险,根本不知道有这么多的问题,于是就交了钱,为我男友买了保险。

  ??2009年1月份的时候,我不想要这个保险了,真是吓了一跳,打电话到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咨询,退保要扣80%那么多,真的是吓死我了。好几天都睡不着觉,于是就上网查啊。因为我当时买保险时我男友是不知道的,“被保险人”签名处是我代签的,原来保险法是有规定的,买保险时“被保险人”是要亲笔签名的。于是我就上保险公司去要回钱,我的要求是:买保险时“被保险人”是没有亲笔签名的,我要保险公司退回我所交的钱,因为合同是无效的。谁知道被保险公司拒绝了。

  ??我很不甘心啊,人家花钱是去享受,而我花钱却是去受罪。

  ??这个世界公理何在?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是成年人的,如果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也没有书面的委托,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事情到现在保险公司都还是不退回我的钱,他有他的理由。我真的很苦恼,我希望社会上有人可以帮助我,给我点意见。合同明明是无效的,为什么保险公司说有效,拒绝全额退款啊?

  ??(09年4月25号)就是要到我交第二年的保费时期了,我现在不想要了。我到底应该怎么样才拿回我的钱呀?时间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