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人分支机构民事责任有哪些

  一、法人分支机构民事责任有哪些

  1、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赔偿损失、修理、重作、更换、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法人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法人的设立条件有:

  1、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依法设立登记;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