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被判处缓刑的累犯如何计算期限

  一、对被判处缓刑的累犯如何计算期限

  累犯是不能判处缓刑的,所以认定属于累犯后,不会判处缓刑,要执行实刑。缓刑的考验期,依据判处的刑罚而定,例如判处拘役的,2个月以上1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什么是累犯量刑情节

  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