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累犯情节是否考虑
一、未成年人累犯情节是否考虑
未成年人犯罪是不会构成累犯的,所以未成年人犯罪的,累犯不属于量刑考虑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未成年人犯罪,成年后被抓会怎么处理
按规定,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并在成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的,最终会以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年龄结合犯罪情节处理。
并且,确定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年龄,计算时要注意以下:
1、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2、周岁以12个月计算,每满12个月即为一周岁;
3、每满12个月即满1周岁应以日计算,从生日第2天起计算。
所以,经计算确定犯罪时的年龄后,按以下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要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根据以上,其有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即使承担刑事责任,也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