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金额怎么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数额,应当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一)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五千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累计数额三千元,可在拘役三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十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根据犯罪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次犯罪,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情节一般的,每增加一万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情节严重的,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业的,可增加其准刑10%-3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确定量刑起点:
(一)对于犯罪情节一般,犯罪金额在1万元以下,需要判处自由刑的,量刑起点为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
(二)对于买赃自用,犯罪金额在2万元以下,需要判处自由刑的,量刑起点为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
(三)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及机动车5辆以上,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价值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3年至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