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财产怎么办

  1、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先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然后,再向法院提出分割该财产请求。向法院起诉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对隐藏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二、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相关法律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相关法律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