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杀人妻子顶罪后逃亡30年被抓,为人顶罪构成什么罪
5月17日,湖北十堰,逃亡30年的杀人犯刘某落网。1992年冬,刘某家的在凌晨5点被打碎,惊醒后的刘某气愤不已,持枪出门杀人,后来得知杀错了。刘某夫妇感情极好,妻子韩某顶替丈夫投案,后经调查刘某才是真凶,遂对其网上追逃。
近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接到黑龙江省肇东警方的协查函:命案逃犯刘某的妻子韩某在十堰有活动轨迹,请求协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及其妻子韩某(另案处理)已移交肇东市警方接受进一步调查。
为人顶罪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包庇罪,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