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协议书(现有企业改制)
为将A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名发起人(名法人、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设发起人办公室,由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
兼营:。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元,股份总数为股,每股面值元。
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元,折合股,全部为国家股,占总部股份%;
发起人B认购股,股份总数%;
发起人C认购股,股份总数%;
发起人D认购股,股份总数%;
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共认购(含折股)股,点总股份%。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元,折合股,全部为国家股,点股份总数%;
法人(含发起人法人)认购股,占总股数%;
社会个人(含发起人个人)认购股,占总股数%;
职工认购股,占总股数%。
八、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元,由A垫付。
九、同意发起人B(B、C……)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元,折合股份股。
十、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无人认购的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A例外);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A例外);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A例外);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