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子女继承条件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但首先要证明是否存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扶养关系,扶养关系指继父母或继子女间的一方,对他方承担了以扶助、供养为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要求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并且长达一定的时间。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那么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

  继承法规定的当事人对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叫做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内不起诉,就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请求法院对其继承权予以保护的诉讼权。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而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关于诉讼时效,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就是说,继承权诉讼时效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三年的一般规定,二是二十年的特殊规定。

  对于三年的一般诉讼时效,其期限从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的权利被侵犯的那一天算起。不过,如果当事人未在三年的法定期限内起诉,不是由于主观原因,而是存在客观的障碍,比如出国等,在这些情况消除之后,可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