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继承权起诉前应注意什么
(一)起诉前要自酌和咨询
遗产是死亡的自然人留给继承人或受益人的财产。如果认为自己的财产被他人侵占,则可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取得自己应有的遗产。但是,事实上有时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受益人主观认为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与依法确认的是有差别的。这样,在起诉前就要全面斟酌,必要时可向律师或法院接待室咨询,避免在诉讼中形成错误观点,以求在诉讼中取胜。也可以避免浪费自己的财力精力。
(二)如果认为自己应得的遗产被他人占有或多占了份额,在诉前,先与那些占有人协商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如果商谈后,对方自愿拿出遗产并在份额上双方都满意,就可避免诉讼,这样做,既能满足自己的要求也能息争宁事。当然,这种交涉和商谈要在明了法律,认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否则即使达成一致意见,处理好了遗产,日后也易产生纠纷。
第一,标的的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诉讼费用为五十元。
第二,标的金额如果在一万元以上十万块钱以下的按标的金额的百分之2.5,然后减去两百块钱来进行计算。
第三,标的金额在十万块钱以上二十万块钱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加上三百块钱计算。
第四,标的金额在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话那标的金额按照百分之1.5加上一千三百元计算。
第五,金额在五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按百分之一,加上三千八计算。
第六,金额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九加上四千八百元计算。
第七,金额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按照百分之零点八加上六千八百元计算。
第八,标的金额在五百万以上一千万以下的按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七加上一万一千八百元计算。
第九,标的金额再有千万以上两千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百分之0.6加上两万一千八百元计算。
第十,标的金额在两千万以上,按照金额的百分之0.5加上四万一千八百元进行计算。
(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三)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四)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五)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七)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八)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九)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十)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