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使用变造货币构成什么罪

  一、使用变造货币构成什么罪

  使用变造货币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二、什么叫做持有使用假币罪

  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增大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以及处罚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选择的一罪,是指“刑法条文上规定了若干独立的犯罪构成,即可以由一个犯罪构成成立一罪,也可以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犯罪构成成立一罪”的情况。具体到持有使用假币罪,持有使用都是独立的犯罪构成,可成立一罪,但也可以由两者成立一罪。

  (一)持有使用假币罪构成要件

  1、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一般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一个内容广泛的概念,它涉及到货币的印刷、发行、流通、回笼等诸多环节,包括货币发行的管理(如发行基金的管理,货币发行与回笼的管理、发行库的管理),银行出纳的管理,为保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所实施的有关管理等,并且每个方面的管理都涉及众多的内容。

  2、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伪造货币后又持有或使用的,只构成伪造货币罪,而并不实行数罪并犯,因为持有,使用是伪造行为的自然延伸,不单独构成犯罪,这说明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将伪造货币者排除在外。

  3、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在我看来。把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定为“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原则上似乎并不错,但不够准确。

  4、这里,明知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明知是就一般意义而言,是指明明知道。但具体各个要求明知的犯罪,由于其具体内容和认识对象的不同,对主体的明知程度和范围的要求也不能完全一致。例如,对于窝赃、销赃罪中的明知。

  (二)非法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罚

  一般来说,行为人明知是假币而持有,数额较大,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行为人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犯罪的,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持有的假币已构成其他假币犯罪的,应当以其他假币犯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