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丧失与放弃的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法。
(一)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
(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圠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瘠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张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瘠桑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法。
(三)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茠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法。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法定继承权的适用情形
根据对实践的总结,法定继承权的取得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一)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二)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遗嘱无效,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三)被继承人虽然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是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下的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
(四)遗嘱继承人因损害被继承人的利益而丧失了继承权;
(五)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六)遗嘱部分无效的,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七)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虐待、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