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手段,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手段包括: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3、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手段包括:

  非法集资罪的构成要素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