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通常投资的股权是否可以用来质押

  一、通常投资的股权是否可以用来质押

  1、通常投资的股权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用来质押的。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可以出质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股权投资的好处有哪些

  第一、投资门槛低。股权投资的门槛降低。目前,只有数十万就可以进行企业原始股权投资,个人投资者今后也可以在一级市场分一杯羹。

  第二、投资周期短。目前,个人投资者股权投资的退出周期一般在1-2年左右,投资周期相对较短,也比较灵活。

  第三、高回报的潜力。由于原始股权一般不上市,股权价格相对较低,估值相对于二级市场上同行业的股价较为便宜,这意味着上市后,股价可能出现数倍的溢价收益,回报潜力非常大。

  第四、风险系数小。持有原股份的投资者将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从法律层面来看,投资者将成为企业真正意义上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