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女方是否有居住权
一、结婚期间女方是否有居住权
房屋是男方所有的,在结婚期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女方要男方设立了居住权后,才享有房屋居住权。如果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形成夫妻关系,女方对男方房屋享有法定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
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
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4、结婚登记费用
按国家规定,结婚登记的工本费是九块钱。
一般无需另付其它费用,不过有的地方会需要部分证件的复印件,可能会加收复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