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地产企业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

  一、房地产企业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

  开发商兴建好房屋后,如果首次办理房产证的,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六条: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二、房子的产权年限到了要补交地价吗

  按规定,我国房产的产权年限归属,主要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而所谓的“七十年的房产”,意思是土地使用权为70年,到期自动续期,不会没了的。

  所以,在你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自动续期或申请续期获批的,都是需要交土地使用费,即补交地价。

  但在实践中,住宅类房屋的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是自动续期的,若一直持有房屋不变更所有权,可不用补交土地使用费,但如果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费了。

  具体来说,在房屋产权年限到了之后,你要按照下面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