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1、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可以到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证。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完成补办手续后既可以领取新的证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二、土地使用证到期之后应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之后如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的期限应该不超过30年;如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应对业主进行补偿,可以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进行解决。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