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否解除

  一、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否解除

  1、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解除。房屋产权证是对该安置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房屋不能办房产证

  1、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2、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3、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4、土地、房屋等被有关部门查封、限制交易的等等。

  5、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

  6、未经立项批准和规划审批的项目。

  7、没有销售许可证和产权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