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判刑
一、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判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出卖、转让的数量巨大,出卖、转让特别重要的房地产,因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这三种犯罪的对象都涉及到房地产,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应注意正确区分其界限。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侵害的客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侵害的是军队房地产的管理秩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对象是军队的房地产,表现为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的产权关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象是一般土地,表现为转让、倒卖这些土地的使用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对象是国有土地,表现为将这些国有土地非法低价出让。
3、犯罪主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主体是军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一般公民,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相关说明
1、“军队房地产”,是指由军队管理、使用的土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以及林木。“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数量较大的;出卖、转让军事禁区房地产的;出卖、转让给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将非法所得挥霍的;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2、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犯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擅自出卖、转让大量房地产的;出卖、转让军事禁区较大数量房地产的;出卖、转让较大数量军队房地产给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将数额巨大的非法所得挥霍的;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