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劫持航空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劫持航空器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21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足以危害共安全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危险犯,刑法对此没有规定“情节”方面的要求,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无论航空器是否真的被挟持,是否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航空器被损坏的严重后果,均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二、劫持航空器罪的相关法条

  根据刑法第121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足以危害共安全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危险犯,刑法对此没有规定“情节”方面的要求,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无论航空器是否真的被挟持,是否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航空器被损坏的严重后果,均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三、劫持航空器罪的相关说明

  1、本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航空运输的安全,包括旅客、机组人员人身的安全,航空器的安全以及对地面上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犯罪对象为正在飞行和使用中的航空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2、为实现劫持航空器的犯罪目的而实施的杀人、伤害等行为不应进行数罪并罚,而应作为量刑的情节,以本罪从重处罚。

  3、我国已先后加入航空安全方面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对下列劫持航空器犯罪享有广泛的管辖权:

  (1)在我国登记的航空器内犯本罪;

  (2)在我国降落而嫌疑人仍在航空器内;

  (3)光机租赁而租用人在我国有主要营业地或永久住所。

  (4)不属上述范围的他国地和他国人对其他国家航空器犯本罪,嫌疑人进入我国,我国不予引渡的,也可适用本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