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风暴”执结三宗大案
记者昨天获悉,盐田法院目前正在开展声势浩大的“执行风暴”,近日已相继执结了三宗在盐田地区影响较大的执行案,为申请人深圳市沙头角华侨公司的653名股东挽回443万余元经济损失。
原告骆某某等653名深圳市沙头角华侨公司股东与被告王某某、李某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经深圳中院终审判决,被告王某某、李某某需将其名下的股权变更回骆某某等653名股东名下,另外还需支付骆某某等653名股东履约保证金、诉讼费等共计443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王某某、李某某二被告拒绝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骆某某等653人于是向盐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盐田法院执行局对该系列案高度重视,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另一方面按照生效判决的要求,将王某某、李某某二被告名下的华侨公司股权变更回原告骆某某等653名股东名下,同时迅速控制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将两被执行人在银行的389万余元履约保证金扣划至法院账户,并根据向国土局和证券公司查询的结果,分别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房产一套、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价值约10余万元的股票。
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盐田法院主审法官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在法官不懈努力下,李某某主动要求法院卖掉被查封的股票,通过股票变现由李某某还款17万余元,两被执行人又主动支付了剩余的执行款37万余元。至此,这起涉案人数众多、标的额巨大的系列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