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和法院坚持“三个到家”抓执行有实效

  民和县法院在近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注重讲究执行策略,坚持依法文明执行,努力实现执行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们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力戒简单从事,尽量说服教育,采取“掌握思想动态先到家、说服动员磨到家、财产查证跑到家”的办法,积极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法律义务。

  一是吃透案情,做到心中有数。即:“掌握思想动态先到家”。案件一到庭,执行人员便及时查阅执行法律依据,了解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掌握双方当事人对裁判的看法和对法院执行的想法及认识,分析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为着手实施执行打下基础。

  二是在掌握当事人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反复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即“说服动员磨到家”。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后,执行人员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社会力量帮助、亲友说服劝解等措施,讲明拒不履行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三是“财产查证跑到家”。在说服动员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先是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执行人员主动进行查证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时登记查封。在申请人无法提供的情况下,执行人员不怕辛苦,主动到银行、财政、工商、税务、土地、房地产等相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在存款、房产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该院还注重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执行案件以和解方式解决。尤其是对涉及因执行而影响被执行人生活生产困难的企业或个人,他们因势利导,采取既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以被执行人生产生活为重,考虑被执行人的生存发展,引导双方互利互让。特别是在一些涉及企业的纠纷案件中,采取抵贷返租、债务重组、分期付款等“放水养鱼”方法予以平等保护,力求做到强化执行与取得最佳社会效果的统一,使一部分不具备当即履行条件的案件得以和解,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截止目前,该院在清理出的154件积案中以和解方式执结的案件53件,占到全部积案的34.4%,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