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哪些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哪些
1、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不动产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不动产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注意哪些
1、旧证书仍然有效
2、不会强制换新证
3、新证办理只多一道工序
4、小产权房不发证
5、对楼市没有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