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纪检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一)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

  (二)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

  (三)立案后,转入纪委调查阶段,案件调查的时限为3个月,必要时可延长1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四)移送审理:案件调查终结后,纪委对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

  (五)公诉和判刑:是最后确定落马贪腐分子罪行的过程,官员贪腐案件的处理过程至此结束。

  立案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六章第二十八条可知,审查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谈话,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查询有关信息,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

  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

  需同时具备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两个条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以立案。

  同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