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伙企业欠薪,法律援助帮忙

  一家3人合伙经营的家纺厂,成立一年多竟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停产后,欠着14名员工3个月的工资。日前,这14名员工在绍兴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起诉到法院,讨到了说法。

  这家服装厂名为“绍兴春秋家纺厂”,由绍兴人夏某、湖州人张某、安徽人史某3人共同出资,于2008年4月开张。工厂原有工人30人左右,主要生产窗帘等家纺产品,工人们吃住都在工厂。

  到去年5月8日,工厂因经营不佳开始停产,负责人张某失去了消息,但仍有14名员工3个月的工资还没有付清。于是,14名员工向绍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

  可是,绍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后发现,这家工厂竟然连营业执照都没有领,遂以主体不合格为由,没有受理员工们的仲裁申请。无奈之下,这14名员工只好找到了绍兴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

  在绍兴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员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长达数月的审理,法院查明,绍兴县春秋家纺厂由张某等3人投资创办,所欠工资应由3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等3人应及时支付14名员工3个月2.4万元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