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区别,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区别有:
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3、管辖法院不同;
4、法定理由不同;
5、法律程序不同。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
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6、没有仲裁协议
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有:
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