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多少年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多少年

  1、行为人实施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涉嫌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标准如下:情节一般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或者是拘役,同时处以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妨害信用卡管理数量巨大又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窃取、收买又或者是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注意本罪为选择性罪名,既包含妨害行为(持有、运输、出售、购买、非法提供、骗领)的选择,也包含对象(伪造的信用卡、他人信用卡)的选择,行为人只要实施一种行为侵害一种对象即可以成立本罪;行为人实施了两种以上行为,侵害两种对象的,仍为一罪,不实行并罚。

  2、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