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劳动法辞退18年以上员工的赔偿

  一、新劳动法辞退18年以上员工的赔偿

  1、辞退18年以上员工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12个月的工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因此不能支付18个月的工资,只有12个月。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是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即24个月的工资。

  3、如果是过失性辞退,则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4、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需要交个税吗

  1、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3、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三、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1、两者支付条件不同。

  2、两者计算标准。

  3、主观过错不同。经济补偿不考虑主观过错,而赔偿金是强调过错责任的。

  4、单向或双向不同。经济补偿是单向的,而赔偿金是双向的,既有企业向员工赔偿,也有员工向企业赔偿。

  5、法律性质不同。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过错方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