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遗嘱承无效是否按法定继承
一、继遗嘱承无效是否按法定继承
1、现实中常常出现因为各种情形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被认定无效后,涉及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被认定无效,死者的遗产全部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效力发生争议,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进行确认。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二、口头遗嘱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法律所称的“紧急情况”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