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自书遗嘱范文

  遗嘱

  遗嘱人姓名:

  年龄: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

  年月日

  自书遗嘱的要求: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