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嘱的类型效力是什么

  一、遗嘱的类型效力是什么

  1、遗嘱的类型是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其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有哪些类型

  1、根据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

  2、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3、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4、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5、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6、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