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意见,应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温州网讯近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浙江研讨会在我市召开,杭州、宁波等省内8个城市的工商部门及企业代表就商业秘密、企业网络域名等焦点问题,为完善修订草案献策。
我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这一法律已不适应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亟须进行修订。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6年9月拟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
研讨会上,加大对窃取商业秘密行为的打击是会上不少企业的共同心声。一些企业代表提出,行业内个别竞争对手采取高薪“挖角”的方式,从跳槽的企业员工处获得原企业的客户资料、产品技术等商业秘密,对企业的正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企业网络域名的管理是与会企业的另一个焦点。的新光集团代表表示,部分企业网络域名被恶意抢注后无计可施,不得不出高价买回,希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能为企业在这方面的权益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我市工商部门则建议,能增加对为不正当竞争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的处罚,以及把从商业贿赂中获利的第三方也作为贿赂主体进行查处,以助工商部门更加严格公正地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