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是商业秘密

  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个特征: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2、具有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3、被采取保密措施: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列举了商业秘密包含的项目: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决策;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方面。具体来说商业秘密在实践生活中主要有:

  1、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模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实物;

  2、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3、企业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网络等业务活动信息;

  4、按照法律和协议,企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企业要求职工保密的、同集团有关的其它信息。以上所述的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企业的商业秘密,只要它们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