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律师做遗嘱见证的案例

  遗嘱律师见证书

  (2012)山靖律见字第001号

  山西靖师事务所接受xxx(身份证号:xxx)、樊xx(身份证号:xxx)的委托,指派常xx律师、郭xx律师就其订立《遗嘱》进行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见证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

  兹证:

  1、xxx(身份证号:xxx)、樊xx(身份证号:xxx)自愿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在山西靖师事务所订立《遗嘱》一份,该《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xxx、樊xx在该《遗嘱》上的签字是真实的。

  山西靖华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常xx、郭xx

  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

  遗嘱

  立遗嘱人:xxx,女,汉族,1938年3月13日生,现住山西省洪洞县城内西环路xxx号,身份证号:×××

  樊xx,男,汉族,1935年1月13日生,现住山西省洪洞县城内西环路xxx号,身份证号:×××

  我们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常xx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山西靖师事务所常xx律师、郭xx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1、将我们位于山西省洪洞县城内老运输公司西边的三间平房及院落一座由儿子樊xx和xxx继承。

  2、本遗嘱一式两份,我们本人、山西靖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以该份遗嘱为准。

  立遗嘱人:xxx

  樊xx

  代书人:常xx律师

  时间:2012年3月1日

  律师见证委托协议

  xxx,女,汉族,1938年3月13日生,现住山西省洪洞县城内西环路xxx号、樊xx,男,汉族,1935年1月13日生,现住山西省洪洞县城内西环路xxx号(以下简称甲方)因遗嘱事由,委托山西靖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进行见证,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郭xx律师、常xx律师作为甲方的见证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遗嘱事宜见证。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山西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见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1938年3月13日生,现住山西省洪洞县城内西环路xxx,身份证:

  申请人:樊xx,男,汉族,1935年1月13日生,现住山西省洪洞县城内西环路xxx号,身份证:

  申请事项:

  请求山西靖师事务所律师为申请人的遗嘱进行见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为了将来在百年之后,子女之间不因二申请人的遗产而发生纠纷。同时鉴于儿子樊xx、xxx对二申请人的赡养,特申请贵所律师对申请人的遗嘱进行见证,望贵所审核材料,依法见证。

  此致

  山西靖师事务所

  申请人:xxx

  樊xx

  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

  需要见证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