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何时终止
(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