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治安处罚标准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行为,一般来说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主要有以下13种:
1、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的行为。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
4、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
5、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
6、扰乱丈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
7、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行为。
8、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的行为。
9、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
10、寻衅滋事的行为。
11、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的行为。
12、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13、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受到的处罚是属于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是不会留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