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非法采集核酸获利近万元,非法采集核酸检测怎么处理
12月8日,侦查员发现一对夫妻在哈尔滨有个非法采集核酸点,采集之后,这两个人会给被采集人出具一张假的核酸报告。夫妻二人都不是正规的核酸采集员,没有专业的资质,却一个负责核酸检测采集,一个负责做假报告。被采集人大多都是学生、商务人士等迫切需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群。不过想要快速拿到报告,被采集人要比正常采集核酸多花一到两倍,甚至更多的钱。警方了解,二人非法采集100多人,非法获利近万元,目前,两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非法采集核酸检测,伪造假的核酸证明,一般会以伪造证明文件定罪处罚。伪造证明材料其处罚要依据违法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情节较轻的,会被处以5—10日的拘留,可能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般情况会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罚款1000元以下。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据相关法规对其定罪判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第二条第(六)款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造谣传谣的行为做了专门的规定,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笔者现根据该《意见》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列出相关犯罪情况如下:
(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四)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对虚假疫情信息案件,要依法、精准、恰当处置。对恶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制造社会恐慌,挑动社会情绪,扰乱公共秩序,特别是恶意攻击党和政府,借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要依法严惩。对于因轻信而传播虚假信息,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