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职责汇编
即墨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职责汇编
行政处罚(3)
五十、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处罚种类:警告、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五十一、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的
处罚种类:警告、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三)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的。
五十二、接到公安机关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处罚种类:警告、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四)接到公安机关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五十三、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五十四、单位和个人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的
处罚种类:对单位停止联网、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五十五、计算机信息网络接入网络时,不使用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
处罚种类:停止联网、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五十六、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需要进行国际联网时,没有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
处罚种类:停止联网、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对个人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用户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
五十七、未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停止联网、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限期办理经营许可证;在限期内不办理经营许可证的,责令停止联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五十八、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煽动抗拒、破还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九、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十、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十一、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十二、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捏造或者歪曲实施,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十三、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十四、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十五、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十六、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十七、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十八、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十九、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十、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一)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
七十一、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二)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
七十二、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三)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七十三、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四)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
七十四、对委托其发布的信息内容未进行审核或者对委托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登记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五)对委托其发布的信息内容未进行审核或者对委托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登记的
七十五、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六)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的
七十六、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七)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的
七十七、未建立公用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八)未建立公用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的
七十八、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九)未建立公用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的
七十九、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未履行备案职责的
处罚种类:警告、停机整顿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八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八十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八十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八十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八十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八十五、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八十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八十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八十八、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信息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八十九、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九十、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