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发现公摊面积太大,想要维权应该怎么办
一、交房时发现公摊面积太大,想要维权应该怎么办
1、购房时是以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部分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若买卖合同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直接找开发商协调。
(2)向测绘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者要求测绘单位重新进行测量
(3)以上两种方式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由法院指定测绘单位重测。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公摊面积相关规定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三、如何追讨公共分摊面积差价款
1、须等房产证办妥,因为房产证是面积大小的最终凭证。领取房产证时,核对自己的分摊面积是否减少。
2、需在领取房产证后两年内起诉开发商,或在领取房产证后,每年向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地址以及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函,要求其赔偿公共分摊面积减少的损失,保留上述函件作为证据,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了权利。
3、领取房产证时尽量不要与开发商签订的任何有关放弃自己分摊面积赔偿权利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