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车什么地方抓得严
2012年夏季,国家开始严厉打击走私豪华汽车,在东莞黄江镇,一台丰田陆地巡洋舰和一辆豪华的雷克萨斯被遗弃在路边,车胎漏气,车身布满灰尘,贴在挡风玻璃上的车检,和保险等标签都已过期数年。
在严打期间,东莞不时发生这样的诡异场景,这些被遗弃的豪车,无一例外都是豪华的大排量车型,价格一般都过百万。
截至2015年,东莞市共查获涉嫌走私车辆2000多辆,90%都是国内售价过百万,排量3.0L以上的路虎,雷克萨斯,奔驰、奥迪等豪华轿车,其中6成以上都是来自黄江!
早在90年代,黄江走私车就非常出名了,全国皆知,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黄江建成江海城汽配市场后,逐步形成以黄江为中心,涵盖常平、大朗等周边镇的销售走私进口汽车、非法拼装车的地下交易市场。
一般走私车是没手续的,因为是通过非法途径过来的,所以车辆管理机关不予办法正常手续。被抓住后,会没收车辆和判处走私罪,通过走私金额定罪,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3—10年);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