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怎么签拆迁保证租户利益?
一、合同怎么签拆迁保证租户利益?
第一
房屋承租人可直接依据合同中相关约定解决问题
如果出租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双方之间签有租赁合同,且租赁合同里有关于遇到拆迁问题时的相关约定,这时候房屋承租人可直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其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纠纷,并按照法律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约定来解决所租赁房屋上的添附以及因征收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或赔偿问题。
第二
房屋承租人可直接通过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拿到补偿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相关约定,因房屋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法律也已将房屋承租人的损失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补偿项目中包含了属于房屋承租人的损失补偿内容,如对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不可分割的添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两笔费用均是征收部门应该补偿给房屋承租人的。
因此,房屋承租人可以向征收部门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经协商一致可直接达成补偿协议或者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这个是实践中最顺利的途径,房屋承租人可直接通过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拿到属于自己的补偿。
第三
房屋承租人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补偿利益
如果房屋承租人通过以上方式还是拿不到自己的这份补偿,房屋承租人可通过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可以得出,征收部门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房屋承租人且房屋承租人具有独立的补偿利益后,在征收部门未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补偿协议,还未将这份补偿利益实际支付给被征收人的情况下,房屋承租人也未取得这一部分相应利益的情况下,房屋承租人有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主张该部分补偿利益从而直接提起诉讼。
这就说明房屋承租人获得了一个独立的权利,就是在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中,房屋承租人作为对该房屋征收补偿有利害关系的人,而直接提起的行政诉讼。这就是一般情况下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与征收行为和补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针对征收行为或者补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例外。
二、房屋拆除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拆迁人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被拆迁人被拆迁的房产产权证书、未取得产权证书的要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户口本,受委托的应有委托人的公证委托书等。
2、征收补偿方式对拆迁补偿的标准无异议后拆迁人可以一次性向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房屋回迁,若协议回迁的要注明回迁的面积、楼层、及其他事项。
3、协调异议在确定征收范围后,被拆迁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被拆迁征收人若对拆迁补偿协议有异议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4、拆迁计划该拆迁项目官方批准的拆迁整体方案,如拆迁范围在什么范围之内,四至的至线参照物,拆迁的详细开始时间和截止日期,提前拆迁的补偿奖励措施和标准,临时安置的补偿如租房补偿等事项。
5、新建项目拆迁后建筑物的建筑名称、建筑面积、绿地面积、荷载等级、抗震等级、配套措施、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筑项目验收等级、平面图纸、布局鸟瞰图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6、征收补偿标准对拆迁的房产的价值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补偿标准的依据、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司名称、法定的评估资质证、评估的程序、评估的标的等;对不满意拆迁公司委托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可以申请其他评估公司重新评估等事项。
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