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跟踪高中女生3年,跟踪他人是否属于侵犯隐私权
近日,一个名为博主记录到,自己从2019年12月就开始跟踪自己的邻居,一个刚上高中的女生张某雨,甚至还发布了这个女生的背影照片。
针对该男子的行为,目前还没有定论,但无疑需要警方及时介入,调查清楚事情真相,以免对相关女生造成伤害。
跟踪他人属于侵犯隐私权,该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是否受到法律惩罚,则由跟踪行为侵害的性质影响和对方收集的证据以及是否主张个人权利而论。如果对方向公安部门反映,可能当地民警会询问你,但如果没有确凿证据,你可能不会受到处罚,顶多只是口头警告,如果对方上诉,说你跟踪或者骚扰,但是证据如5果不足,法院也不会受理。
但不论如何,如果有跟踪行为,建议立即停止,因为此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是被人跟踪,侵犯了你的隐私权,你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要求其停止对你的侵权,在正面的交谈中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根据侵害性质造成的影响收集相关证据并以相应罪名上诉法院,要求其消除影响,澄清事实,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跟踪一般不构成犯罪。跟踪别人涉及到侵犯对方隐私权,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可以由行政部门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犯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给予赔偿。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