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怎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是:如果建设工程已经建成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还未开工的,则当事人有约定的,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最常见的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主要有: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