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的定义以及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财产保险合同的定义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1、保险标的
2、保险金额
3、保险费
4、保险期限
5、赔偿方式
6、投保方的责任
保险合同的要素由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
1、保险合同的主体: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亦称承保人,保险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亦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是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2、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即投保人对所保险保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